B体育为进一步宣传推广沂水旅游整体形象品牌,助力“暖人心·游沂水”服务名片打造,挖掘培育旅游商品开发设计人才,增强沂水旅游商品的品牌竞争力,展示沂水旅游的全行业风采魅力,特举办第二届“秀美龙湾杯”沂水县文旅商品大赛暨旅游摄影作品征集活动。
县内旅游企业、各类商品生产企业,从事文化产品设计、研发的文旅商品企业、艺术领域工作者、专业设计人员、业余设计爱好者、摄影拍摄爱好者、学生等均可通过所在乡镇(街道)旅游办公室或者自主报名参赛。已获得2022年沂水文旅商品大赛奖项的实物类和设计类作品,不予参赛。
(一)文旅商品实物类:本次参赛的实物类商品范围为具有沂水文化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,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,且已在市场销售的实物类商品。参评商品须具有品牌性、地域性、市场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、工艺性、示范性,已有商标、品牌知名、特色明显、销售良好、市场潜力大、旅游商品特质突出。
(二)文旅商品设计类:设计类作品包括两类,即产品创意设计类、包装创意设计类。主要指设计文稿、图片等。(1)产品创意设计类:以沂水文化、标志建筑、旅游景区、乡村旅游等为元素,设计出具有鲜明特色,纪念性强、创意新颖、精巧美观、方便携带、经济实惠等特点,且利于批量生产和市场化,能成为沂水对外交往、商务往来的精美礼品和旅游购物商品。(2)包装创意设计类:对沂水土特产、工艺品、美食、非遗手造等产品包装进行整合设计;也可以是产品组合形成特色伴手礼盒系列。
(三)摄影作品征集活动:活动主题为暖人心·游沂水。摄影作品需围绕一年四季的特色不同,展示沂水县内旅游景区、特色美食、自然风光、人文特色,重点征集沂水旅游“暖人心·游沂水”志愿服务活动,景区贴心为游客服务事迹,好人好事等相关内容作品。其中关于沂水县龙家圈街道辖区内的内容作品优先参评。
(1)提供实物作品的三视图(正面、正侧、背面)3-5张,彩色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(如有视频可同时提供)。
(2)提供产品说明文字,内容应包含作品主题、参赛作品整体和关键细节、产品说明、创意说明,重点描述参赛作品的创新性、实用性、艺术性、工艺性、文化性、经济性等。说明文字应逻辑通顺、表述完整,字数300字以内。
(3)征集时间结束前将实物作品、作品彩色打印稿及报名表(见附件)报送至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邮寄地址:沂水县长安路69号,电话。
(1)所有参赛作品应提交设计效果图3-5张,彩色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(如有视频可同时提供)。设计稿为RGB模式的JPG、PNG格式文件,分辨率大于800*600像素、300dpi,并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。
(2)提供设计说明文字,内容应包含作品主题、参赛作品整体和关键细节、设计说明、创意说明B体育,重点描述参赛作品的创新性、实用性、艺术性B体育、工艺性、文化性、经济性等。说明文字应逻辑通顺、表述完整,字数300字以内。
(3)征集时间结束前将彩色打印稿及报名表(见附件)报送至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。
说明: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(如AI、CDR、PSD、3DMAX),以便获奖后提供给主办方。参赛作品稿件(图纸)一律不予退还,请参赛者自行备份。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B体育,参赛作品及版面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、姓名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、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。
(1)紧扣主题,本次大赛作品必须在县内创作;参赛作品风格题材不限,彩色、黑白不限,作品要求风格独特、主题鲜明、个性特点突出,富有感染力和艺术魅力。
(2)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,运用摄影手段(如多次曝光、长时间曝光、机内合成、使用滤光镜等摄影技术)进行艺术创作,但不能用电脑合成和用PS软件修改影响照片内容真实性。参赛作品为高品质JPG格式数码照片,图片文件不得小于2MB,并要求保留照片的原始信息。
(3)每幅参赛作品均需附简要说明,包括作品名称(标题)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作者等。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,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,不能冒名顶替别人作品,摄影作品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负责。
1、参赛作品的制作、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,因邮寄延误、错误、损坏、丢失、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,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本次大赛无需缴纳参赛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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